威府发[2018]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18年,在推进平安威远、法治威远建设进程中,全县涌现出一批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及在灾害事故中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作出了重要贡献,用正义和良知唱响了时代正气之歌,表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传承见义勇为的正能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经2018年7月9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刘昌洪、张海金、唐利、蒋小龙、邓永强、李旻鹏、廖再兴、王雄8名同志“威远县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刘昌洪、张海金奖励人民币各10000元,对唐利、蒋小龙、邓永强、李旻鹏、廖再兴、王雄奖励人民币各2000元。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公民为榜样,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公民人员的先进事迹,切实保护和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支持见义勇为工作的良好氛围,使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建设平安威远、法治威远贡献力量。
附件:威远县见义勇为公民名单
威远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
附件
威远县见义勇为公民名单
刘昌洪(男,汉族,34岁,内江市威远县新场镇民胜村8组6号村民)、张海金(男,汉族,45岁,内江市威远县镇西镇永和村6组29号村民),勇救车祸遇险司机。
唐利(男,汉族,中共党员,46岁,内江市威远县黄荆沟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办公室合同制工作人员),勇擒持刀行凶男子、智擒违法捕猎团伙。
蒋小龙(男,汉族,27岁,内江市威远县新场镇新场3组35号居民)、邓永强(男,汉族,25岁,内江市威远县新场镇上游村11组19号村民),勇救2名落水儿童。
李旻鹏(男,汉族,36岁,内江市威远县界牌镇中心学校教师),热心救助车祸受伤女孩、热心救助事故受伤男孩、协助执法队拆除非法电台。
廖再兴(男,汉族,23岁,内江市威远县城市管理局城管队员)、王雄(男,汉族,46岁,内江市威远县城市管理局城管队员),勇擒小偷。